组织协调中央、自治区和盟级等专项经费、物资的计划分配决算和效益评价;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全盟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投资并进行管理;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实施行业财会制度、政府采购和大型设备集中采购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及医保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负责扶贫开发与支援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