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26年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实施方案 | |||
| 索引号:01165919-3/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 概述:2026年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实施方案 | |||
| 成文日期:2026-04-07 16:39:36 | 公开日期:2026-04-07 16:39:3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6年锡盟卫生健康委依据锡盟市场局的《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方案,内容如下:
一.抽查任务及执行时间
2026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
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计划任务及抽查内容
(一)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消毒工作监督抽查任务
2026年对盟直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工作与盟生态环境局联合抽查1家。
盟卫生健康委抽查内容:1.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3.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4.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5.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7.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活动中疾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盟生态环境局联合抽查内容: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2.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3.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行为的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进一次门办多件事的工作宗旨,我委联合与盟生态环境局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抽查事项及内容如下:
1.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盟卫生健康委抽查内容: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1)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开展工作的执业资质,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定期校验;(2)对医师监管:执业的医师、是否按照批准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3)对护士的监管:护士是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业;(4)对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检查;(5)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和临床使用境外来源的人体血液的管理;(6)对医疗广告的管理;(7)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8)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检查;(9)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检查;(10)对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11)对中医药工作的管理;(12)对地方病防治的管理;(13)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14)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
2.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的监管)
3.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医疗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锡盟生态环境局抽查内容: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2.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3.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行为的监管。
(三)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发现职业病的健康体检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预防控制措施,是职业病防治的部分内容。联合盟消防救援支队,抽查锡林浩特市地区1家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
盟卫生健康委抽查内容: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2、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3、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情况;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情况;6、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等。
盟消防救援支队的抽查内容:1.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3.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4.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四)采供血机构监督管理
我盟采供血机构1家,为加强采供血过程中传染病防治和报废血等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理工作的监督,此项工作以跨部门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本部门事项抽查内容:对采供血活动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临床用血储存、配送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2.对辖区内血站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采供血质量的不定期抽检;3.对辖区内临床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4.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盟消防救援支队的抽查事项:1.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3.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4.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五)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年度内与盟教育局联合抽查辖区1家教学机构。
抽查内容: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盟教育局抽查内容:1.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情况。2.近视眼、龋齿、营养不良、肥胖、脊柱弯曲等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情况。
(六)宾馆、旅店的监督抽查任务
盟卫生健康委对公共场所有监管职能,但无直管单位(属地管理),对宾馆旅店的监督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部分内容,2026年我部门国家双随机工作对住宿场所抽检任务达到辖区总数20%,每年的对宾馆旅店的监督任务均有抽到旗县的部分宾馆任务,存在监督人员少,工作任务大的现状。为支持地方部门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2026年锡盟卫生健康委对锡林浩特市的大中型宾馆抽查1家,与盟公安局、盟市场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盟卫生健康委抽查内容: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盟市场管理局抽查内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盟公安局监管内容:对旅馆业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法律依据及抽查方式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地方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抽查方式:现场检查(包括实地核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2026年双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计划任务比例达20%以上,采供血机构按100%比例抽查。
五.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行动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科学调配力量,细化责任分工,与各部门及时沟通、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或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涉及行政处罚情况,按照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日内将查处情况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信息公开
由参与联合检查的各单位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或者公众知晓政府门户网或者部门政务网进行公示。
锡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