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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锡林郭勒盟“组团式”帮扶正镶白旗 人民医院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索引号:01165919-3/2024-0004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概述:2024年锡林郭勒盟“组团式”帮扶正镶白旗 人民医院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成文日期:2024-09-27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9-27 18:34:05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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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锡林郭勒盟“组团式”帮扶正镶白旗 人民医院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9-27 18:34:05 浏览次数:

  

  2024年锡林郭勒盟“组团式”帮扶正镶白旗人民医院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做好2024年锡林郭勒盟组团式帮扶正镶白旗人民医院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关于印发<“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2215)、《锡林郭勒盟关于落实中组部等10部委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方案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实施方案》发〔202443)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招聘计划

  本次为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事业编制),安排到正镶白旗人民医院从事“组团式”帮扶工作。帮扶期为15年(具体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准),帮扶期满后,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优秀的,可回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工作,愿意留在正镶白旗人民医院工作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929日(不含)至2006929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7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929日(不含)之前。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5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5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731日(含)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2026年及以后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9298:301012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手机号码+应聘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xmyyrsk@126.com对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近期白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3《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5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7)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资格初审结果反馈时间:2024929日至10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考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2.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临床医师、妇产科医师、眼科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儿科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麻醉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麻醉学专业知识测试》;口腔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口腔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学专业知识测试》;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学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应聘人员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

  1.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锡林郭勒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5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7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在20257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帮扶期内管理措施

  (一)工资待遇帮扶期内,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盟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项目、标准执行,两个允许增加的绩效工资,按照正镶白旗人民医院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正镶白旗人民医院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正镶白旗(三类区)标准执行。

  (二)职称评聘帮扶期内,对聘用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实行单独管理。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参加基层事业单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取得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可在正镶白旗人民医院帮扶期间予以聘任。

  (三)其他管理帮扶期内,不安排聘用人员调动工作或参加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与招聘单位其他在编人员相同管理党组织关系、团员关系和工会关系转至正镶白旗人民医院管理;聘用人员平时考核由正镶白旗人民医院负责实施,年度考核结果由正镶白旗人民医院提出考核意见,报招聘单位研究审定;招聘人员奖励、处分、申诉等按照隶属关系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锡林郭勒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询电话:0479—8222050(盟卫生健康委)

  0479—8241358盟中心医院

  监督电话:0479—8114256(盟纪委监委派驻盟卫健委纪检

  监察组)

  0479—8278199(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103035(盟中心医院纪委)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927日        

附件1、附件2、附件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