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发《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统计年报工作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19-3/2020-00081 | 发文字号:锡卫发〔2021〕4号 | ||
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
概述:关于转发《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统计年报工作通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1-0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01-07 15:37:5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一、时间要求
(一)2021年1月10日之前,完成1-2表。
(二)2021年1月13日之前,完成1-1表、1-5表、1-7表。
(三)2021年1月15日之前,完成1-3表、1-4表;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报送1-6 表;地理位置采集。
(四)2021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卫生人才需求填报。
(五)2021年1月25日之前,完成第四季度病案首页 4-1表(西医)、4-2表(中医)、4-3表(基层)的报送审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审核审批,保证数据质量。利用一览表、质量审、统计分析等系统功能查找问题数据,如有异常数据请及时核实订正并反馈。
联 系 人:张军 田超
联系电话:821423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