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简报
索引号:01165919-3/2023-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概述: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简报
成文日期:2023-07-27 18:22:14 公开日期:2023-07-27 18:22:14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打印】 【字体: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简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7-27 18:22:14 浏览次数: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持续不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健康,为“建设亮丽内蒙古 共圆伟大中国梦”奠定了坚实健康基础。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22年全区卫生机构总数达25062个,比上年增加 114个。其中:医院80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75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30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 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 6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 28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327个,民营医院482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93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6个),二级医院342个,一级医院275个,未定级医院99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491个,100-199张的医院132个,200-499张的医院111个,500-799张的医院42个,800张及以上的医院33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240个,苏木乡镇卫生院1249个,诊所和医务室7583个,嘎查村卫生室1282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2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0个、旗县(区、县级市)级105个,其他6个;妇幼保健机构116家,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0个,旗县(区、县级市)级102个,其他3个;卫生监督机构118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1个、旗县(区、县级市)级95个,其他11个。

表1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及床位数

机构分类  

机构分类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2

2021年

2022

2021年

总  计

25062

24948

167692

166581

  医院

809

806

134989

133841

    公立医院

327

329

111154

109174

    民营医院

482

477

23835

24667

    三级医院

93

92

68028

65826

    二级医院

342

330

52721

52507

    一级医院

275

272

9698

1044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3751

23683

27504

2784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240

1230

5159

5023

      政府办

337

313

2848

2709

    乡镇卫生院

1249

1251

21205

21359

      政府办

1247

1249

21160

21319

     村卫生室

12824

12963

-

-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7583

7466

-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30

402

5112

48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22

121

-

-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1

14

366

336

    妇幼保健机构

116

114

4746

4481

    卫生监督机构

118

117

-

-

其他机构

72

57

87

77

(二)床位数

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67692张, 其中:医院13498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504张。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2%,民营医院床位占18%。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 1111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 11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减少 342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1年的6.94张增加到2022年的6.98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

2022年全区卫生人员总数达267794人,比上年增加 6168人,增长 2.36%。

2022年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216995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823人,其他技术人员13652人,仅从事管理人员10455人,工勤技能人员1364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85970人,注册护士91540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 5323人,增长 2.51%。

2022年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164274人,占61.3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9589人,占29.7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2171人,占8.28%。

2022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5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81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77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9.23人。

表2  全区卫生人员数

2022年

2021年

卫生人员总数

267794

261626

  卫生技术人员

216995

211672

    执业(助理)医师

85970

84220

      执业医师

73773

71969

    注册护士

91540

88930

    药师(士)

11732

11616

    技师(士)

13235

12230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2823

13386

其他技术人员

13652

13503

仅从事管理的人员

10455

9221

工勤技能人员

13642

13844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58

3.51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3.81

3.71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人)

2.77

2.63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9.23

8.47

表3  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

机构分类  

机构分类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总  计

267794

261626

216995

211672

  医院

164274

160975

137159

134612

    公立医院

144748

141358

121474

118747

    民营医院

19526

19617

15685

1586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79589

79028

60897

5977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5656

15185

13620

13115

    乡镇卫生院

22775

22943

20253

20248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2171

20320

17991

1657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557

6625

5858

5158

    卫生监督机构

2204

2266

1942

2002

其他机构

1760

1303

948

715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

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893.13万人次,比上年减少 393.57万人次。2022年居民人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4.1次。

2022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5361.04万人次,占54.1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21.62万人次,占41.6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08.77万人次,占4.13%;其他医疗机构1.69万人次,占0.02%。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减少306.8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 70.98万人次。

2022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4787.84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31%;民营医院573.21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69%。

2022年苏木乡镇卫生院诊疗量1028.61万人次,占10.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量达833.78万人次,占8.43%。苏木乡镇卫生院诊疗量比上年增加 70.18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量比上年增加 33.47万人次。

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302.58万人,比上年减少 8.32万人,降低 2.68%,。

2022年出院人数中,医院272.10万人,占89.9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65万人,占7.1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84万人,占2.92%。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减少 8.20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增加 0.55万人。

2022年公立医院出院人数247.72万人,占91.04%;民营医院24.38万人,占8.96%。

表4  全区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分类  

机构分类

诊疗人次数(万人次)

出院人数(万人)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总  计

9893.13

10286.7

302.58

310.9

  医院

5361.04

5667.9

272.10

280.3

    公立医院

4787.84

5067.5

247.72

255.5

    民营医院

573.21

600.4

24.38

24.8

    三级医院

2885.61

3133.3

167.56

172.1

    二级医院

2115.48

2135.7

92.13

94.2

    一级医院

220.75

253.3

7.16

8.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121.62

4192.6

21.65

21.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833.78

800.3

1.97

2.0

    乡镇卫生院

1028.61

958.4

18.42

17.8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08.77

424.8

8.84

9.5

  其他机构

1.69

1.4

0.0

0.0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

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4人次和住院1.0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5人次和住院1.5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6人次和住院1.5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3人次和住院0.2床日,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5人次和住院0.1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1人次和住院0.4床日。

表5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负荷

机构分类  

机构分类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总  计

4.4

4.7

1.0

1.1

  医院

4.5

4.9

1.5

1.6

    公立医院

4.6

4.9

1.5

1.7

    民营医院

4.2

4.4

1.2

1.2

    三级医院

4.3

4.8

1.6

1.8

    二级医院

5.0

5.1

1.4

1.4

    一级医院

3.6

4.0

0.9

1.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3

4.4

0.2

0.2

    社区卫生服务中(站)

6.5

7.0

0.1

0.2

    乡镇卫生院

4.1

3.8

0.4

0.5

(三)病床使用

2022年全区医院病床使用率55.38%,其中:公立医院60.20%。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降低 4.70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降低 5.75个百分点。2022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1日,比上年降低 0.3日。其中:公立医院9.2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22.2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5.8日。

表6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情况

机构分类  

机构分类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总  计

49.64

53.60

8.7

9.0

  医院

55.38

60.08

9.1

9.4

    公立医院

60.20

65.95

9.2

9.5

    民营医院

30.60

31.08

8.2

8.3

    三级医院

66.36

74.73

9.4

9.9

    二级医院

47.48

48.78

8.7

8.7

    一级医院

25.74

31.03

8.2

8.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2.26

22.89

5.8

6.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7.23

18.57

7.4

7.9

    乡镇卫生院

23.38

23.84

6.1

6.3

三、农村卫生

(一)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22年底,全区共设有旗县级医院303个、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70所、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1所、旗县级卫生监督所71所,四类旗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58544人。

表7   全区农村旗县级医疗体系

机构分类

机构数(个)

人员数(人)

旗县级医院

303

49928

旗县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

70

4230

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1

3316

旗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71

1070

2022年全区共设1249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床位21205张,卫生人员2277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253人。与上年比较,苏木乡镇卫生院减少 2个,床位减少 154张,人员减少 168人。每千农业人口苏木乡镇卫生院人员由3.01人增加到3.02人。

表8  全区农村苏木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22年

2021年

    苏木乡镇卫生院

1249

1251

床位数(张)

21205

21359

          卫生人员数

22775

22943

            卫生技术人员

20253

20248

               执业(助理)医师

10064

10123

    诊疗人次(万人次)

1028.61

958.4

    出院人数(万人)

18.42

17.8

    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

4.1

3.8

    医师日均负担住院床日

0.4

0.5

    病床使用率(%)

23.38

23.84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6.1

6.3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2.81

2.80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3.02

3.01

2022年底,全区11037个行政村共设12824个嘎查村卫生室。嘎查村卫生室人员达1758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196人、注册护士474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823人。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人员1.37人。与上年比较,嘎查村卫生室数减少 139个,人员总数减少 268人。

表9  全区嘎查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22年

2021年

行政村数(个)

11037

11036

嘎查村卫生室数(个)

12824

12963

人员总数

17582

17850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4196

4154

    注册护士数(人)

474

460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12823

13156

      乡村医生(人)

12366

12730

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1.37

1.38

(二)农村医疗服务

2022年全区旗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2494.2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22.10万人次;入院人数119.73万人,比上年增加 0.03万人。

2022年苏木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028.6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70.21万人次;出院人数18.42万人,比上年增加 0.62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1人次和住院0.4床日;病床使用率23.3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1日。与上年相比,苏木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略有下降,病床使用率减少 0.46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减少 0.2日。

2022年嘎查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214.31万人次,比上年减少 66.59万人次,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年诊疗量0.09万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22年全区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24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94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 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 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卫生人员10550人,平均每个中心30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卫生人员5106人,平均每站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 471人。

表10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22年

2021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346

345

  床位数(张)

4827

4739

  卫生人员数(人)

10550

10075

    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9063

8588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228

3120

  诊疗人次(万人次)

588.30

525.7

  出院人数(万人)

1.97

2.0

  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

7.5

7.0

  医师日均负担住院床日

0.2

0.2

  病床使用率(%)

16.77

17.99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7.4

7.9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894

885

  卫生人员数(人)

5106

5110

    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4557

4527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115

2098

  诊疗人次(万人次)

245.48

274.6

  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

4.8

5.5

(二)社区医疗服务

2022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588.30万人次,门诊量比上年增加 62.56万人次;出院人数1.97万人,住院量略有减少。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1.70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5人次和住院0.2日,较上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有所增加。

2022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245.48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0.27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8人次。

五、医药费用情况

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次均诊疗费用250.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8.08%;人均住院费用8305.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 4.87%;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949.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 1.68%。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

2022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19.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67%;;人均住院费用8910.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4.98%;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981.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92%。

2022年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14.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15%;人均住院费用9231.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5.31%;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1007.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2.11%。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65.3元,上涨3.84%;人均住院费用10828.1元,下降 6.17%;日均住院费用1146.1元,下降1.24%。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42.2元,上涨3.90%;人均住院费用6067.1元,下降 3.04%;日均住院费用705.7元,下降3.45%。

表11 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

医疗机构合计  

医院 

公立医院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次均门诊费用(元)

250.2

231.5

319.1

307.8

314.2

304.6

365.3

351.8

242.2

233.1

人均住院费用(元)

8305.0

8730.1

8910.6

9378.0

9231.4

9748.6

10828.1

11540.5

6067.1

6257.6

日均住院费用(元)

949.7

965.9

981.3

1000.5

1007.2

1028.9

1146.1

1160.5

705.7

730.9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

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121.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8.41%;人均住院费用1949.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 2.81%;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333.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9%。

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57.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0.00%;人均住院费用3191.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10.40%;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432.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8.88%。

2022年苏木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92.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3.04%;人均住院费用1946.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1.72%;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320.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40%。

表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

基层医疗机构合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次均门诊费用(元)

121.4

81.8

157.8

157.8

92.4

95.3

人均住院费用(元)

1949.5

1896.3

3191.1

2890.5

1946.8

1913.8

日均住院费用(元)

333.5

309.1

432.6

363.9

320.7

301.4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8)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9)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0)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1)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