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萍委员(党派、团体、专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全民电子健康管理档案建设,打造健康系统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盟目前使用的全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于2010年9月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由北京中强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研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盟138家(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3家苏木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我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内共有健康档案1045749份,其中正常状态健康档案909925份,已经通过PC端向居民个人开放。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还不能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其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可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能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较高的主要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还有待于加强。一是我盟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与自治区基于电子健康档案库的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平台联通情况不理想。目前,我盟电子健康档案通过中间库上传给自治区平台的数量和质量均达不到自治区的要求。二是我盟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个人开放,但是实名认证方面不达标。不能实现通过实名、刷脸、短信等进行认证。三是全盟常住人口信息尚未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更新。四是第七次人口普查后,锡林浩特市常住人口增长较快,导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下降。由于锡林浩特市人口占全盟总人口比重较大,导致全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有所下降。
(二)信息化落后无法满足信息化互联互通要求。数据是平台的基础,全盟医疗机构院内信息系统普遍老旧、落后、功能不足,旗县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大多为二级,盟中心医院、蒙医医院勉强达到三级水平,目前数据全部为非结构化,无法上传和利用,不具备互联互通标准化测评的基础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提高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各地已经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信息重新整理常住人口信息,且于4月份从后台统一更新常住人口信息。各地逐步核实、新建、调整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维护好居民健康服务信息,提高常住人口健康档案质量。同时,督促各地及时调整已死亡人员、已治愈的慢病患者等人员信息,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随访、体检等信息及时录入。
(二)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化整体升级改造。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原则,以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以满足未来10-15年的医疗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以盟中心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为试点,加快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整体升级改造,优化整合全盟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资源,深化医疗数据应用,实现全盟各医疗机构业务“平台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
(三)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卫健系统内现有信息系统与平台数据对接,整合资源逐步实现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信息数据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管理部门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
盟卫生健康委
2022年 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