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19-3/2024-00004 | 发文字号:锡卫函〔2024〕52号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概述:关于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8-14 14:48:48 | 公开日期:2024-08-14 14:48:4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额日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婴幼儿健康成长关系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幼有所育”,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将托育服务保障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服务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需求和关切,全力推进婴幼儿照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近年来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2021年,我盟组建成立“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年,将托育服务纳入《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2年,盟行署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全面推进全盟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近年来,我盟以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增加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盟托育机构80所(其中公办4所、民办76所),总托位数达到4856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35个。托位数有效增加体现了我盟托育服务能力的稳步提升,婴幼儿家长托育服务需求得到了有效解决,民生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加强。
(三)强化宣传培训。一是为提升全盟托育机构管理人员政策水平,2023年10月,盟卫生健康委举办全盟托育服务政策培训班,特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两位专家授课讲解有关政策。二是为培养“有爱心、负责任、懂专业”的育婴员队伍,提升育婴员队伍职业荣誉感,2023年10月,盟委宣传部、盟卫生健康委共同举办全盟“最美育婴员”选树活动,我盟2名育婴员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委“最美育婴员”。
二、现阶段工作
(一)积极推进公办托育建设。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提出—全区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全盟已有10个旗(市)已完成公办托育建设任务,年度任务完成率76.92%。
(二)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托育服务。近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文件围绕深化医育融合、拓展托育业务、加强综合监管、强化组织保障等四项任务,提出8项工作措施。下一步,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同时以此项工作为起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三是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托育服务事业。
盟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