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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盟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19-3/2023-0000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概述: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盟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7-06 09:42:59 公开日期:2023-07-06 09:42:59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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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盟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7-06 09:42:59 浏览次数: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盟卫生健康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盟委2023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锡林郭勒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医改为动力,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抓防控、严责任,抓改革、促发展,抓基层、打基础,抓队伍、育人才,抓特色、带整体,抓投入、强保障,为高水平推进锡林郭勒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全民健康基础。

  一、坚持党建统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毫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盟委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破除“三多三少三慢”的作风积弊。

  3.加强和改进行业特别是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监督领域制度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将医德医风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有效防控廉洁风险,持续树立行业新风正气。

  二、坚持科学精准,慎终如始做好新冠、鼠疫疫情防控

  4.持续保持疫情指挥机构高效运转,确保疫情防控始终处于主动状态,持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突水平。

  5.系统梳理医疗救治工作,特别是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短板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快推进落实。

  6.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在做好常规与应急监测、哨点与人群监测、输入与本土疫情监测的同时,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强化研判预警,避免新变异株大范围传播扩散。

  7.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应开尽开并储备一定量的治疗药物,遇有相关症状患者时加强诊断和鉴别诊断,积极治疗,切实保障好就诊患者的医疗需求。

  8.持续推动未感染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9.围绕“管住牧羊人、盯住作业者、首诊负责制”,全力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嘎查村卫生室、苏木乡镇卫生院一线医务人员可疑病例的发现预警能力,切实做到“五早一就”。坚持早监测、早灭鼠,尽可能扩大动物鼠疫监测检索范围,发现鼠密度异常增高,及时开展保护性灭鼠灭蚤。3月20日前,长爪沙鼠和布氏田鼠疫源地启动常规监测。达乌尔黄鼠疫源地要加强踏查,发现鼠类出蛰后立即转入常规监测。要注重监测质量,确保《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鼠疫防控工作质控考核》任务指标完成率100%。

  三、坚持共建共享,全方位推动健康锡林郭勒行动

  10.深入实施健康锡林郭勒2030规划,紧扣优质、均等、普惠,扎实推进18项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11.全方位干预影响健康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做优“自选动作”。

  1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力争本周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旗县全覆盖,每个旗县市区创建国家卫生苏木乡镇1-2个。

  13.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城镇周边保护性灭鼠,推进健康城镇、健康细胞、无烟单位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要达到28%以上。

  四、坚持改革攻坚,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4.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深化医改、公立医院书记院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年度和任期责任目标考核。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15.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财政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付费机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并及时调价,重点解决好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16.加强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数据质控及培训工作,力争我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3年排名较上一年度均有所提升。

  五、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7.以盟中心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全盟二级综合医院开展等级评审为契机,强化医院内涵建设,科学运用考核指标,推动综合医院能力整体提升。

  18.紧紧围绕自治区临床专科能力三年攻坚行动,盟中心医院、盟蒙医医院要主动谋划,选择优势专科进行重点培育,加大科研经费、硬件和人才培养等三个方面资金投入力度,力争纳入新一轮自治区重点专科建设行列。

  19.持续推进北京、自治区、盟级优质医疗资源向能力薄弱旗县下沉,深入落实中组部组团式帮扶、优秀中青年医生助力乡村振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旗县级医院及“双百人才”培育工程等。利用北京支援专家交流支援机会,选派8-10名“双百人才”下沉到旗县帮扶医院,并择优选送“双百人才”到北京帮扶医院进修学习,共帮共建。全面提升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和急诊急救水平。

  20.加快全盟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资源优化整合,将盟中心医院纳入信息化升级改造试点,年内完成盟中心医院智慧医疗(一期)建设,根据实际应用效果,进行全盟拓展性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年内完成盟中心医院、盟蒙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任务,二级综合医院完成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提升智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重点通过手机移动端应用,探索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同步推动医疗机构基础网络、智能服务终端等基础设施升级,提升医疗数字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技术防护措施,积极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提升防护能力。3—4月,盟卫健委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网络安全检查,各地10月前要全部完成等保测评工作。

  21.深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二连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正蓝旗和东乌珠穆沁旗符合本地实际的县域医共体实施路径和支撑体系,其他旗市(区)同步推进。

  22.积极推进盟中心医院和盟蒙医医院紧密型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推动管理、运营、信息等内部统筹,突出牵头医院或三级医院急危重症、疑难病症治疗,逐步压缩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比例,引导患者急性期在上级医院、康复期到基层机构。

  23.启动实施改善医疗服务三年攻坚行动,建立健全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和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持续改进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着力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提升百姓就医体验。3月份实现盟中心医院、盟蒙医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盟内二级医院对盟中心医院、盟蒙医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有效提升医疗机构运行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深入开展医院违法违规收取或骗取医疗费用问题彻查彻办。

  六、坚持医防协同,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4.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医防协同融合发展。上半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设立疾控科,压实公共卫生职能。

  25.对照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和分级管理方案,以评促建,提升盟、旗两级疾控机构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检验能力、质量管理及业务综合水平。各旗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加强核酸实验室应用维护,储备流感、诺如等核酸检测试剂,提升应急检测能力。

  26.继续实施布病双向流调溯源调查,加强重点人群筛查,促进患者早发现、早治疗。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密切监测炭疽、人禽流感、猴痘等新发突发疫情,完善艾滋病防治“一站式”管理和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组织实施重点人群结核病分枝杆菌潜伏期感染者筛查和预防性治疗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地方病、包虫病防治,强化与农牧、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成各项监测指标。

  27.推进《内蒙古自治区过敏性鼻炎综合防治方案(试行)》落地落实,苏木乡镇水质监测覆盖率保持在100%。

  28.加强各旗县市(区)特别是锡林浩特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力度,提高报告患病率,扭转我盟精神卫生综合评分在全区倒数的局面。

  29.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行动,巩固慢性病防控成果。

  30.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日常调度管理,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

  32.推进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

  33.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控,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

  七、坚持传承创新,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加快发展

  34.推进盟蒙医医院中医特色医院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项目。

  35.推动实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中医药(蒙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力争创建成功。

  36.全面推开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组织开展二级中医(蒙医)医院等级评审,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

  37.加强第二批自治区蒙医临床重点专科和第三批自治区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确保每个专科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2项。各旗县市中医(蒙医)医院全部挂牌成立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申报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教育宣传基地,至少建成2个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并通过验收。

  38.实施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能力提升计划,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建强县级中医医院,深化基层中医馆内涵能力建设。稳步推进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各地至少建成1个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优质型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中医阁(蒙医阁)”设置,设置比例达到10%以上。

  39.加快中(蒙)西医结合发展,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各综合医院要进一步完善中(蒙)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做到中(蒙)西医结合工作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有条件的旗县市(区)综合医院设立中医(蒙医)病区和综合治疗区。

  40.健全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推进盟蒙医医院和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左旗蒙医医院第四批自治区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进一步加强东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蒙医医院全国基层名老蒙医工作室建设。加强全科人才和骨干人才培养,年内培养中医(蒙医)全科人才14人和中医馆(蒙医馆)骨干人才30人。

  八、坚持固本强基,全方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1.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各地至少40%的基层医疗机构要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服务能力标准。

  42.推动锡林浩特市巴彦查干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阿巴嘎旗别力古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乌珠穆沁旗乌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能力建设基本标准。

  43.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锡林郭勒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方案》,着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机制,每月电话抽查上个月随访情况,每半年实地核实随访服务情况,并将结果通报各地政府。确保一般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55%以上,常住重点人群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

  44.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规范性,重点加强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四种慢病人群的规范化管理。

  九、坚持优化提升,积极有效应对人口发展新形势

  45.完善老年护理政策措施,加大康复治疗专业队伍建设,加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扩大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上半年,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综合医院完成老年医学科设置工作,实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100%。

  46.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锡林浩特市楚古兰办事处爱民社区,太仆寺旗宝昌镇新华社区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47.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各地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签约机制,有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医疗服务点。

  48.争取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实施老年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痴呆防治四项行动。

  49.加快出台生育支持政策。各地,特别是边境旗县市要围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快制定实施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50.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年内新增婴幼儿托位数506个,促进托育服务能力的提升。

  51.各地区计生协要大力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打造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全面开展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工作和组建一批本地区家庭指导员队伍。全面落实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结合各地区实际持续推进计生家庭重大疾病保险工作。

  52.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

  53.做好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标准化创建工作。

  54.健全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争取年内盟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技术准入验收通过,陆续在条件成熟的旗县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准入工作。

  55.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促进“两癌”早防早诊早治。

  56.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57.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在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领域开展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治疗工作,保护增进妇女健康。

  十、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卫生健康工作保障水平

  58.推动法治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继续深入推进“两优”专项行动,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按照“一放三减”的要求,对上做好承接自治区下放职权清单,对下做好与各旗县市(区)的沟通工作,保证下放的职权,接得住、接得好。

  59.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干部培养历练。

  60.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做好干部保健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把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1.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

  6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入户核实率要达到100%,实现应签尽签,监测地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保持动态清零。

  63.围绕中心工作,抓好重大主题宣传,持续强化典型宣传,进一步树立行业正面形象。大力宣传三年来疫情防控成效,讲好中国抗议故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倡导“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持续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增强健康科普工作社会效应。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64.切实按照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全盟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常态化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65.进一步推动安全维稳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保障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本质安全的同时,强化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机构涉及到的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建筑施工安全、自建房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网络安全等的统筹治理,严格落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要求,规范办理准运证,把责任延伸到全链条上,把监督贯穿到全领域上。各级医疗机构均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单位”标准做好日常运行。

  盟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