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卫发〔2013〕15号
关于印发2013年锡林郭勒盟麻疹疫苗
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卫生局,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速我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3〕3号)要求,决定在全盟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盟卫生局组织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制定了《2013年锡林郭勒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传染病。2012年全区共报告麻疹病例35例,报告发病率为1.42/100万,已降至全区历史最低水平,较 2011年同期(109例)下降了67.89%。虽然我盟2012年无麻疹病例报告,但周边地区仍有散发病例发生,而且我盟麻疹监测系统灵敏度底,2012年全盟报告麻疹疑似病倒排除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2/10万指标,距离国家消除麻疹指标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强化麻疹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各地卫生行政部要高度重视此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计划,确保查漏补种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使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查漏补种活动的顺利实施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工作所需经费,保证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宣传、技术人员培训、冷链运转等所费用。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分发疫苗,确保麻疹疫苗和查漏补种用注射器及时到位。查漏补种接种补助经费由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中支付,每接种一针次补助5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为保证安全接种,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要以接种点为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毁型、焚烧、深埋),确保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宣传动员,加强督导检查与评估,保证工作质量
各地卫生部门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短信、报纸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宣传活动。与教育等部门合作,将宣传活动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社区、嘎查村等地,切实把麻诊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到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层层下派督导检查组和技术指导组,保证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名旗县级督导人员,指导基层单位严格按照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当地的活动计划,落实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现场技术督导、疑似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诊断、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规范现场安全注射。各地要认真开展接种率快速调查评估,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或重新开展,保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落实保证措施,扎实做好消除麻疹各项工作。
国务院《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提出“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各级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除麻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把消除麻疹工作作为2013年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消除麻疹工作的目标、进展和建议,从政策、经费和人力方面予以保障,落实各项消除麻疹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以消除麻疹工作为契机,合理设置接种单位、服务模式和周期,严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保障免疫规划所需经费,加强免疫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促进免疫规划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夯实常规免疫工作,巩固和提高及时接种率和全程接种率,加速推进我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各地要对照近年来本地区麻疹监测系统运转质量(如排除麻疹病例报告发病率、散发病例血标本采集率等),尚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要深入分析原因所在,进一步加强规范病例诊断、报告、采样、检测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麻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工作,努力实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
锡林郭勒盟卫生局
2013年1月31日
2013年锡林郭勒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3〕3号)要求,结合2012年我盟麻疹疫苗接种情况和疫情预测分析结果,盟卫生局决定于2013年4月10~20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保证活动规范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地区和人群
全盟13个旗县市区开展8月龄~14岁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即1999年3月1日—2012年8月1日出生的儿童),各地可根据本地区麻疹疫情、接种情况和疫苗贮存量适当扩大麻疹疫苗接种年龄范围。
二、实施时间
全盟各地利用春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有利时机,在2013年4月10~20日集中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工作指标
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财政、宣传、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领导小组,共同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
(二)相关部门职责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通知》(内卫发〔2008〕56号)确定的免疫规划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负责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接种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临时接种点设置及接种的组织等工作。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技术支持和指导,负责疫苗、注射器材分发和各种工作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各旗县市区制定本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辖区内疫苗和注射器的逐级分发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组织负责实施现场接种,并负责接种的登记报告工作。
五、查漏补种实施
(一)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各地在3月1日儿童入学、入托时做好所有应种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做好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登记工作,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周,对于未种和未全程接种儿童登记在册。
1.摸底登记方法:(1)入户摸底:农村、牧区和城区8月龄~4周岁散居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2)托幼机构和学校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将告家长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3)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2.摸底登记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的登记。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3.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并根据摸底和应种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所辖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旗县市区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要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二)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内进行;在托幼机构、学校按照《预防接种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接种点,对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接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边远地区如有少量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补种。
2.接种点设置: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单位一般应利用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查漏补种接种点。托幼机构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设置接种点,严禁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安全注射器材和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查漏补种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3.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技术员等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麻疹疫苗和查漏补种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三)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在集贸市场、车站、城郊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四)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并做好记录。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在知情同意情况下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接种单位可录入本次补种信息),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留观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所有接种记录需记录在接种册、接种卡、接种证上,于接种结束后5日内录入Excel统计表(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并上传至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
(五)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本次活动用疫苗、注射器材由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下发各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漏补种补助费由下达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每针次补助5元,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严禁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冷链要求逐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运输、储存、分发工作,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并做好接收记录情况。疫苗储存和冷链运送过程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运输疫苗,疫苗应保持在2-8℃的环境中,注射器应保持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下,避免接触消毒物品。
由于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应种儿童多,工作量大,各地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各地要在实施前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组成的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调查诊断小组,负责本地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疑似异常反应处理,在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及时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六、培训与宣传
各地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旗县级负责对苏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接种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内容及目的、对象、时间、指标、强化和补种原则、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等。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查漏补种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时间安排,提高群众的接种认识及自觉参与意识。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边远贫困农牧区、山区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麻疹接种率。
七、督导、评估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期间,各旗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旗县级应安排巡回督导组,确保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盟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届时对全盟旗县市区开展麻疹查漏补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为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矿区、边远农牧区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地区。各旗县市区在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每个旗县市区抽查2个重点苏木乡镇(办事处)和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共计3个调查单位。每个调查单位抽取30名以上目标人群,共计调查90人。
每个调查单位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人群,避免在一种类型地点完成快速评估工作。如遇有儿童查漏补种接种期间不在本旗县市区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本次快速评估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服苗者,应计算在内,以便更真实反映查漏补种疫苗覆盖率。但在上报和反馈结果时,注明快速评估时发现的未接种疫苗者中有几名是因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
八、资料收集与总结报告
2013年5月10日前,各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和接种登记表电子版(Excel数据库)上报至盟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盟疾控中心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查漏补种总结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
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准备、实施接种进展。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各旗县市区应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于2013年5月10日前上报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上报的资料如下:
1.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工作总结;
2.锡林郭勒盟2013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宣传动员、摸底、接种、快速评估、AEFI报告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伊广新 拉布杰 联系电话: 8255193
传 真: 8259020 Email:xmjkjmlbj@163.com
附件:
1.锡林郭勒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2.锡林郭勒盟2013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盟、旗县市区通用)
3.锡林郭勒盟2013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
4.锡林郭勒盟2013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分旗县市区接种率报表
5.锡林郭勒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6.锡林郭勒盟2013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快速评估汇总表
7.锡林郭勒盟2012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AEFI报告情况统计表
8.锡林郭勒盟麻疹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