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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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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永志

2019年4月28 日)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也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盟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安排,我就《锡林郭勒盟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4月18 日,行署正式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这是鼓励和支持我盟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的综合性措施,为了保障《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盟行署还配套设立了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服务业集聚发展三个方面10个领域,确定切入点和突破口,进行扶持、引导,可以说《政策措施》的含金量很高

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绍的是《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70%-80%,全国和全区所占比重也超过50%。在这样的一个大的背景下,近些年,我盟也全力推进调结构促发展各领域工作,着力破解产业结构单一的发展格局。服务业总量和效益有了显著提升。2018年服务业占比达到40.6%,比2010年的23%增加了17.6个百分点,2015年28.4%增加了12.2个百分点。尽管全盟服务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贡献作用持续增强,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全国、全区相比,服务在GDP中的比重分别低11.6和9.9个百分点。从结构、动能和区域上看问题还很突出一是服务业结构不够合理。服务业中交通运输、商贸、餐饮等传统产业占比高达80%以上,文化旅游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依然存在很大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盟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金融、信息、健康养老、文化教育、家政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产业发展落后于市场需求。二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我盟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数量仍然较少,辐射带动能力有限。缺少服务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强市场知名度的服务品牌较少,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不够高。三是地域间发展差距较大、不平衡。目前,除锡市、二连市、东乌旗外,其余地区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合计占比不足10%,其中有两个旗现在还没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总的看,我盟服务业还处于在低总量基础上的低水平发展阶段。概括起来就是规模较小、质量偏低、结构不优、集聚不够。传统服务业占比较大,新兴服务业发育不足,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服务业成为产业体系中的“短板”。针对“短板”,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决意全力“破题”。2018年10月15日,行署召开了“全盟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研究分析了我盟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新时期,谋划服务业发展的思路、要求。会议决定成立全盟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明确发改委承担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管理的工作职责,负责服务业发展、推进的日常事务。同时,会议提出要针对当前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的鼓励、引导政策措施,并将这项工作交由锡盟发改委牵头。这就是《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经过。

其次,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政策措施》起草的过程。

为高质量完成《政策措施》,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针对服务业属于制度密集型产业的特点,我们对2014年以来,国家、自治区、盟三级出台的有关服务业各领域政策措施进行归类和分级整理,共梳理三级政策文件160个,汇编成册,摸清了现阶段政策“底数”及既有政策对各领域扶持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二是收集整理了其它部分省区及区内相关盟市近年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进行参考学习;

三是围绕《锡林郭勒盟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行署办[2017]111号)文件,提出了《政策措施》的分领域架构,结合全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对分领域构架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四是围绕上三级既有政策,逐领域梳理主要支持措施。对上级政策已经明确,地方主要抓贯彻落实及盟级没有制定权限的“规定动作”,进行提炼;对需要进一步细化贯彻意见或立足我盟服务业实际,应进一步扶持、发展的重点领域,在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引导性地提出措施意见,探索性地制定出地方“自选动作”。

五是广泛征求意见。《政策措施》出台前,两次书面征求服务业领导小组30多个成员单位的意见;行署主要及分管领导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同时,我们还邀请了重点服务业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座谈,充分听取、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过几上几下,充分酝酿,形成了《政策措施》的送审稿,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最后提交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

第三,我简要说明一下《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八个部分二十六条,基本架构和重点领域均按照《锡林郭勒盟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结构和领域提出,这也体现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施政要求,保证了发展思路的延续性。同时,我们将涉及共性的品牌化建设和降低企业成本等政策措施单独归类提出,进一步强化了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按照《规划》,我盟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扶持、发展的领域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农牧业生产服务业、商务和会展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节能环保8个领域。围绕我盟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及我盟列入全区规划的4个通用机场群(自治区出台的促进全区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比较优势,提出发展运维服务业和航空服务业两个特色产业,突出了支持运维服务业的措施;单列了支持航空服务业措施。这样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就共计9个领域,可以说是,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其中,商务和会展服务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60号文件)贯彻落实,运维服务业、航空服务业提出支持措施,暂未提出给予资金支持的具体意见,其它6个领域均提出了资金支持意见。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是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提升。按照《规划》,我盟重点扶持和发展领域为旅游业、文化体育教育产业、商贸服务业、家政健康养老服务业、房地产业等5个领域,综合考虑当前家政服务业在社会日常生活中需求逐年增大,广大居民的关切度也日益提高,服务规模和质量亟待提升,所以在《政策措施》中将家政服务业单独列出,编制了6个领域的政策措施。除健康养老服务业因盟内已出台具体资金支持政策、家政服务业规模较小,未提出给予扶持意见外,其它4个领域均提出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的意见。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大力支持外向型服务业。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扩大进口促进进口结构优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前提下,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在企业技改提升质量、外贸综合服务示范、境外建立海外仓、境外营销服务网点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方面的支持措施,其中对“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提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企业提质做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6种类型的服务业集聚区:现代物流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中央商务区、科技创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区内的重大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优先安排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对“服务业企业提限纳统和个转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五部分。主要内容是推进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申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及我盟《关于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强盟工作的意见》,鼓励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建立服务业品牌保护机制。鼓励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自治区级服务业品牌建设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第六部分。主要内容是降低企业成本。落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蒙西地区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盟实际和部门职能,提出降低企业用能、人工、融资、物流、创新创业等方面务实举措,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

第七和第八部分。主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组织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在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服务方式及健全信用体系方面营造宽松投资环境,支持服务业发展;强化组织保障方面,从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发展引导资金方面保障《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以上,就是《政策措施》出台的一些具体情况,我想《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培育发展我盟产业新动能,推动服务业发展提质、比重提高、竞争力提升必将产生积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我们也期望,《政策措施》能够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我先简单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