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蒙)西医结合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19-3/2020-00081 | 发文字号:锡卫办发〔2022〕18号 | ||
发文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
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蒙)西医结合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04-1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4-13 09:18:34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意见的通知》(内卫医字〔2022〕121号)《锡林郭勒盟委 行署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锡林郭勒盟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计划2022年推进方案》(锡卫发〔2022〕10号),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蒙)西医结合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蒙)西医结合诊疗模式,打造一批中(蒙)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和“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综合医院“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建设
加快综合医院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措施和办法的组织制定,明确在组织领导、科室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创新中(蒙)西医协作医疗模式、队伍建设等方面具体措施,促进中(蒙)西医协同发展。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中医(蒙医)临床科室建设、开展中(蒙)西医协同攻关等一系列举措,将盟中心医院培育成为中(蒙)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研究制定 3-5 个“宜中则中、宜蒙则蒙、宜西则西”的中(蒙)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与盟蒙医医院、旗县中医(蒙医)医院联合开展 1-2 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蒙)西医协同攻关试点。各旗县市(区)综合医院至少培育 1 个中(蒙)西医“旗舰”科室。
二、全力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蒙)西医结合工作
所有妇幼保健机构规范设置中医(蒙医)临床科室,做优做强中医(蒙医)妇科、中医(蒙医)儿科等科室,盟妇幼保健院年内推广 5 个以上中医(蒙医)妇科儿科诊疗方案、不少于10个中(蒙)西医结合妇科儿科诊疗方案、不少于5个妇幼中(蒙)西医结合治未病干预方案、不少于3个中(蒙)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康复方案。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医(蒙医)、中(蒙)西医结合相关诊疗方案、治未病干预方案和康复方案的学习和推广。
三、加强“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各旗县市(区)根据各地中医馆(蒙医馆)实际,至少培育1 个中(蒙)西医协同“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其他要求
中医药(蒙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实现中(蒙)西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既有利于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也有利于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各地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工,分别于2022年7月30日、12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盟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
联系人:董海凤
联系电话:8227712
电子邮箱:mzy8227712@163.com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