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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通知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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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相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抓好调度服务。各旗县市(区)要梳理辖内民营企业合理有效融资需求,及时推送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线上银企对接效率,落实落细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前置工作、不等不靠,主动对接需要金融支持的企业,分行业、分类别做好企业融资政策辅导,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盟金融办要会同监管部门按旬对全盟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情况进行动态调度。

  二是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农发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新增额度,向列入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的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中央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城商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银发[2020]53号文件要求,抓住政策时间窗口,用足用好人总行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信贷政策,为列入盟级重点企业名单的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人民银行等部门,抓好协调推动和督促落实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抵质押范围,支持民营企业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融资贷款,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2020年,确保全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盟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三是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压降成本费率,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让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左右,确保2020年融资成本不上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要认真落实银保监会等5部委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缓解企业还款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是不断优化信贷流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对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民营企业,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快审快贷、应贷尽贷。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按业务类别对民营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承诺。

  五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对全盟抗击疫情重点物资保障企业,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措施,年担保费率在原费率基础上再降低20%;对于暂无还款能力的民营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